眉山市教育局
关于眉山市第四届教学成果评审结果的公示
依据《四川省第五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实施办法》(川教【2013】69号),按照《关于开展眉山市第四届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(眉教〔2013〕36号)要求,经各县(区)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、初评、公示、推荐,眉山市第四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、专家评审,眉山市第四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终审,共评出眉山市第四届教学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候奖成果60项。现予公示。
一、公示时间
2014年5月15日-2014年6月15日。
二、公示媒体
(一)眉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://www.msedu.cn。
(二)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http://www.msjks.com。
三、异议处理
公示期内,单位或个人对某项成果的权属等问题有异议的,可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评审办公室提出,由市评审委员会裁定。凡提出权属异议及举报弄虚作假者的单位或者个人,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异议或举报内容函致市评审办公室。单位应写明自己的单位名称、联系人姓名、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。个人应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信地址、并有本人亲笔签名。市评审办公室对提出异议或举报的单位及个人给予保密。
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或举报不予受理。
市评审办公室地址: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530号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。
市评审办公室邮编:620020。
市评审办公室联系人:贾文清(028-38195439)、彭晓明(028-38195150)。
附件:眉山市第四届教学成果获奖名单
眉山市教育局
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